胡同深处的夏天,阳光是有形状的。它被老槐树叶切成碎金,落在孩子们晒红的脊背上,落在军绿色书包的补丁上,也落在我手里那本被翻烂的《西游记》封面上。那是七十年代中期的北京,空气里总飘着煤球炉的烟味和远处广播里忽高忽低的革命歌曲,但我们的世界在胡同里,在阳光铺满的每一寸土路上。 “冲啊!”大伟一声吼,我们这群七八岁的“小混蛋”便从各家院里窜出来,端着自制的木头枪,把胡同当作战场。小勇总是扮演被俘虏的“特务”, his 妈妈是纺织厂的,给他缝的军装总有点歪扣子,但他演得最投入,躺在地上能一动不动半炷香。阳光晒得土墙发烫,我们贴着墙根走,屏住呼吸,脚底扬起的灰尘在光柱里跳舞。胜利的标志是摸到胡同尽头那棵老槐树——树干上不知被谁刻了歪歪扭扭的“毛主席万岁”,我们轮流用指甲去抠那个“万”字,仿佛抠下了整个世界的秘密。 午后最漫长。收音机里播着《沙家浜》,我妈在屋里织毛衣,毛线团滚到门槛边,阳光把它照得像一颗缓慢旋转的琥珀。我趴在地上看蚂蚁搬家,它们扛着比身体还大的饭粒,从墙缝钻到槐树根。我想,它们是不是也听《红灯记》?这个念头让我笑出声,又赶紧捂住嘴——大人说,笑无产阶级的文艺是要不得的。但阳光不管这些,它公平地晒着蚂蚁,晒着毛线,晒着我心里那些不敢说出口的、关于“外面”的幻想。听说南城有座新建的电影院,放《地道战》,可我们胡同只放《创业》。这区别,像阳光和阴影一样清楚。 傍晚,阳光变成温柔的橘红色。各家开始传饭香:炖白菜的醇厚,蒸窝头的麦香,还有谁家偷偷炸的油条——那简直是奢侈的罪过。我们聚在公共水龙头边,用搪瓷缸接水喝,凉水激得牙床发颤,却笑得最大声。小勇的爸爸从内蒙回来了,带了一罐黑乎乎的奶粉,他偷偷舀了一勺给我,那甜腻的陌生滋味,我咂摸了整个晚上。睡觉前,我们躺在席子上,看天边最后一道光被胡同的屋顶切碎。大伟说,等他长大,要坐火车去新疆,看遍地向日葵。我们都信了,因为他的眼睛在暮色里亮晶晶的,像落进了星星。 那些日子,阳光是免费的、慷慨的,也是无情的。它晒软了我们的膝盖,晒出了满身痱子,却晒不化心里那层薄薄的、关于未来的雾气。我们不懂政治,只懂规则:谁跑得快,谁爬树高,谁能用弹弓打下最远的梧桐籽。我们也不懂失去,只懂得分享:半块糖、一个弹珠、对某个女孩名字含糊的窃窃私语。多年后,当我站在城市的高楼间,被空调的冷气包裹,忽然明白:那段阳光之所以“灿烂”,并非因为天气,而是因为它是我们唯一拥有的、不收费的明亮。它照着无知的勇气,照着笨拙的忠诚,照着一切尚未被“正确”规训的、野蛮生长的模样。胡同拆了,槐树没了,可每当盛夏的光瀑下来,我皮肤上还会条件反射地一热——仿佛又回到了那个,用整个童年去够一截树梢的,阳光灿烂的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