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默杀人了。那个总是深夜练琴、吵得他神经衰弱的邻居,在一记闷棍后永远静了。他处理得干净:手套、雨衣、抛尸远郊,甚至伪造了对方离家出走的痕迹。警方走访三次,线索断在网吧监控里那个模糊的背影。 但难堪从深夜开始。 他先是发现水龙头流出的水泛着铁锈味,刷牙时镜中牙齿缝隙嵌着黑点,像干涸的血渍。接着是声音——无论多安静,总有指甲刮擦水泥地的“吱嘎”声从床底传来。他掀开地毯,只有灰尘。可躺下时,那声音又贴著耳廓爬上来。 最致命的是镜子。起初他不敢照,后来强迫自己每天刮胡子,刀片贴近喉结时,总看见身后多出一道湿漉漉的影子,水滴顺着发梢落在瓷砖上。他猛地回头,空无一物。但当晚洗澡,雾气弥漫的镜面缓缓浮现两个字:偿命。字迹像用指甲刻的,边缘带着肉丝。 他开始跟踪自己。上班时故意绕远路,却在第三个街角的报刊亭看见“自己”正在买烟——同样的驼色风衣,同样的左手插兜姿势。他冲过去,摊主摇头:“刚才那位先生走了半小时啦。”可风衣口袋里,还温热地躺着一张揉皱的琴行收据,日期是案发前三天。 难堪最锋利处,是无人知晓的表演。女友撒娇要他弹琴,他指尖触键的瞬间,琴键变成邻居青灰色的脖颈。他笑着收回手,说手疼。母亲打电话问近况,他语气轻快如常,却把手机听筒对准了冰箱运转声——他需要证明,自己还能听见正常的世界。 直到某个雨夜,他醉醺醺撞进警局,指着值班民警的警号大喊:“他耳朵后有胎记!和死者一模一样!”所有目光刺来。民警困惑地摸自己耳朵,那里只有一道旧疤。同事把他扶走,路上他忽然清醒了,盯着路灯下拉长的影子:那影子右手拎着带血的扳手,而自己的右手,正死死攥着空气。 如今他依旧上班、微笑、打卡。只是办公室玻璃永远擦得透亮,因为每经过一次,他都要确认——身后有没有多出那个湿发滴水的身影。而难堪最深的滋味,是当同事谈论最近凶案时,他第一个附和:“现在凶手都蠢,留太多痕迹。”说这话时,他舌尖抵着上颚,尝到了铁锈味。